【党建通知】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日期:2020-03-06  发布人:音乐学院  浏览量:388

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以及《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字[2021]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校的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关系不在学校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学习,不参与民主评议工作。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自评和互评,但不确定等次。

三、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个环节的工作。

(一)会前准备阶段

1.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集中学习、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中央和省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2.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改等情况,对照师生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功能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师生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查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承诺践诺情况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

召开会议阶段

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就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讲真话、说实话,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在党员大会上,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三)会后落实阶段

针对查摆和评议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逐条梳理,查摆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学校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在年底向党总支委员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针对学生、教师和管理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党支部,提出具体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党总支委员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不包括本人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

(二)改进作风

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密切关注和应对网络舆情,出现舆情要及时处置。

(三)及时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2021年3月17日前将所属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交行政楼21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355465481@qq.com自评表和互评表(附件4、附件5)支部留存备案。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

附件1:2020年**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

附件2: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3: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测评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自评表

附件5: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

                             中共汉口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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