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日期:2015-06-17  发布人:admin789  浏览量:751

一、音乐学院教学设备是用于院系教育教学的专用设备,必须正确使用及时维护。  

二、教学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外借。外借需要经过正常程序,报领导审批。教学设备不得用于营业,不得播放和翻录不健康节目。  

三、建立设备、器材登记入帐制度。各种设备和器材均应按名称、型号、机号、数量、价格、购买时间等要素登记入帐。保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岗位的,要严格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四、各种设备、器材要分类放置,并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工作;要保持室内清洁,霉雨季节要定期通风晾晒。  

五、教学设备要定时进行维护,不得随意拆卸。保管人员要随时清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对于损坏设备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每学期末要清查一次,对于物品的异动情况进行登记。  

六、钢琴等主要设备要保持干净卫生、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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